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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
 发布时间:2011/12/21  来源:生产质量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西电集团着重规范和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程序,针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凡是事故责任人都要按照上级部门处理决定一一落实,同时还要按照《西电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予以处理。针对事故特点,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对整改和防范措施实行三级评价和验收制度,并建立事故档案库。西电集团还发挥国家安全信息网络快速便捷的特点,坚持每月将发生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给所属企业,并结合西电集团生产特点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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