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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举行《集体合同》第三次签定仪式
 发布时间:2011/11/23  来源: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11月22日14:00,宝光《集体合同》第三次签定仪式在科技大楼四层会议室举行。以工会主席付宗喜为首席代表的职工代表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张军为首席代表的股份公司代表组,集团综合管理部部长黄俊为首席代表的集团公司代表组,西电宝光总经理岳永学为首席代表的西电宝光代表组成员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委副书记付宗喜介绍了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代表。工会副主席毛玉田就上期《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作汇报。他说,三年来,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得到了较好的履行,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职工劳动报酬得到了稳定提高,保障了职工在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生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业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大会认为,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张副总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集体合同》的签订在规范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和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的作用。张副总说,公司在不断推进 “两化融合”和“两个强力,一个加大”战略的同时,也在加大技术研发和加强员工培训、降低劳动强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他要求广大员工要有民主决策的意识,加强与公司沟通联系,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随后,职工代表组宣读《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关于第三轮<集体合同>的决议(草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第三轮《集体合同》进行表决。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职工代表组首席代表分别与股份公司、集团公司、西电宝光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上签字。
   党委副书记付宗喜在会上总结说,第三轮《集体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他表示,工会将努力做好合同条款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要求各分会主席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倾听职工的合理建议,按照正常渠道上报工会。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立足本职,推动宝光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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