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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宣贯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5/12/07  来源: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12月4日下午,宝光党委在科技大楼四楼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领导李军望、付宗喜、岳永学、张军、胡唯、袁军为,以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付宗喜主持。
  会上,付宗喜同志就公司党委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了具体安排,并宣贯、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随后,党委工作部部长卓元周同志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文宣贯。
  会议最后,党委书记李军望同志做了总结讲话,并就《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对党员、干部提出了3点要求。
  他说: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出台了一些列重大决定和措施,为国企改革和国有企业如何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新时期干部管理指明了方向。广大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充分认识学习、宣贯《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具体要求和内容,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带头贯彻《准则》和《条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的自觉性,组织党支部将学习、宣贯《准则》和《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
  广大党员、干部同志:一是要端正认识,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要将集中学习和自觉学习结合起来,自觉学习《准则》和《条例》内容,并内化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党员是有纪律、有信仰的组织,党纪重于国法,党员干部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落实到位,从自身做起。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岗位、工作、生活结合起来,从改变习惯开始,从细微之处着手,只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不触犯《准则》和《条例》;三是坚持学习。《准则》和《条例》都是一种规矩,一种约束,广大党员干部一身作则、一心为公、敢于当担、敢于作为,发挥关键少数的核心作用,对上要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对下要对得起职工群众的重托,真正是宝光党委成为组织放心、发挥效益,起模范作用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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